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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大律师签署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发布时间:2016-04-29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428日下午,在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以及深港两地多名法律界人士的共同见证下,香港大律师公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合作意向,助推深圳律师及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发展。签约仪式上,晟典高级合伙人王永敬律师代表晟典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大律师萧子谦先生签署了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根据顾问聘用意向书约定,萧子谦大律师将作为晟典律师事务所的香港法顾问,为晟典律师提供香港法方面的咨询和其他业务交流协作。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贸往来,2003年以来,两地签署了CEPA及十个补充协议,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向香港逐渐开放,深港两地律师展开了紧密合作。随着中央政府确立了“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前海合作区和广东自贸区的设立,深港两地的经贸往来更加便捷,使得深港两地律师的合作与学习交流更有必要。

在司法实践领域,内地与香港早前已经就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一定范围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签署了三项安排。20163月,两地就推进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再次签署了会谈纪要。在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方面,20081月,两地分别开始实施《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和《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两地民商事案件的管辖以及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协助。在诉讼案件的管辖问题上,如何理解“排他性管辖”仍旧存在着分歧,破解这些问题,创建更加有效的司法协助机制,深港两地律师的积极参与不可或缺。

此次签约后,香港大律师将为深圳律所提供有关香港法的咨询及其他方面的服务,深圳律所将为香港大律师开拓内地服务市场提供便利,双方将加强相互支持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