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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被羁押人员死亡援助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11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016年71日,本所接受一起在押人员死亡案件死者家属委托,由刘辉律师、陆歆律师、杨博健实习律师、董国强律师助理组成律师团队,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并于当晚前往惠东县向家属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部分取证。同时,考虑本案的敏感性,本所依规定向市律师协会进行报告。

 

案情介绍:

2016年629日,河源市龙川县看守所内突发一起在押人员赖某辉死亡案件。因未在医院内见到死者,家属向医院和公安机关了解死亡原因,均回复为“心肌梗塞死亡”。但在殡仪馆见到死者遗体后,家属发现死者头部、背部、胸口、手指处有大面积於血、胸口有圆形印记。因死者涉嫌制造毒品犯罪一案原定于71日开庭,且为第一被告人。死者家属怀疑死亡现场不在医院,怀疑死者因拒不认罪可能在公安机关遭受刑讯逼供暴力致死,或杀人灭口等。基于无法了解死亡真相,在死者家乡的网络论坛上,出现了死者遗体照片,并引发大量网络转发和讨论。同时死者的家族宗亲会也欲介入此事,并向上级机关上访,东方卫视、看看新闻等媒体记者前往龙川县对此事进行采访报道。

 

办案经过:

1、死因鉴定

2016年73日,律师团队首次赶赴龙川县,在龙川县殡仪馆对死者尸体解剖法医鉴定过程进行见证。就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家属接受律师意见,公安机关同意家属选择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鉴定。在尸体解剖前,律师团队将家属的疑问与法医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尸检过程中,考虑死者死亡原因心肌梗塞,经法医引导,律师团队与家属代表对死者心脏中因血栓造成血管管腔堵塞的情况进行察看。在尸体解剖完成后,法医将相关问题再次与家属进行了沟通,於血现象实为尸斑,圆形印记是医院抢救除颤形成。此次鉴定过程,除律师团队成员、家属代表外,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当日下午,陆歆律师接受了东方卫视记者的采访,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合法性,表达了个人观点。

2、调查取证

2016年74日上午,律师团队与家属赶往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向该院领导了解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并提出要求查看死者在死亡前15日内原始监控录像、入所健康和体表检查登记、就医记录、对了解死者在押情况的民警及医生的询问笔录等资料。该院领导表示,调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在调查结论出来后,同意律师查看相关资料。同时,该院签收了律师团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当日下午,在与龙川县人民医院多次反复沟通中,律师团队成功地调取了死者就医时的全部病历,及死者进入医院的监控录像等资料。

3、安抚死者家属

在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多次向家属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调查程序,安抚死者家属情绪,避免家属采取过激的行为。同时,在等待尸检结果的一个月期间,晟典律师团队与龙川县检察院、龙川县公安局、死者家属均保持积极沟通,及时跟进调查进展,向家属通报案件情况,避免长时间的等待调查结果引发家属的急躁情绪。

 

结论

8月8日,晟典律师团队第二次前往龙川县。因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死者的死因为“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合并血栓栓塞至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结合见证尸体解剖过程、病历的查阅、医院的监控录像的查看等,律师团队认为法医鉴定意见客观公正。律师团队与家属代表一起查阅了由检察院提供死者死亡前的录像资料、询问笔录等相关资料,足以认定死者系正常死亡,基本排除了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渎职的可能。经多次反复解释,家属表示认可法医鉴定意见,接受死者系正常死亡的调查结论,并同意按法律规定处理尸体火化等事宜。晟典律师团队帮助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人道援助申请,公安机关也同意对此申请进行考虑。

 

晟典律师团队作为该案的法律援助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独立履行律师职责。一方面帮助家属释疑解惑,稳定家属情绪,另一方面监督相关部门积极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调查结论真实。在公权力与人民群众之间起到了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成功的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此,律师对弱势的当事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能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