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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党总支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8-04-03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中共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下称“晟典党总支”)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深组通[2018]2号)、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深律党通[2018]6号)的要求,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晟典大会议室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江定航同志、党委委员胡宁可同志、晟典所主任陈治民同志、晟典党总支委员及党员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晟典党总支第一支部书记黄霆同志主持。


       在开展组织生活会之前,黄霆同志首先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在学习会议上,全体党员不仅全面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还对十九大报告中的“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进行了针对性的深入学习;此外,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全体党员充分熟悉和理解了党章的新内容。通过学习,党员们清晰认识到必须坚持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热心党的事业,为党的法治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其次,由晟典党总支第二支部书记黄畅同志作为总支委员代表,向全体党员汇报晟典党总支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包括党总支的基本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党总支开展工作、学习教育情况,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随后,在黄霆同志的主持下,参会党员律师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党总支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说实话。参会人员分别发表了组织生活会的自评意见,并结合晟典党总支的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党建活动提出了充分建议。发言的党员对各自在关于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方面、思想动态方面、工作中如何发挥党员作用方面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坚定表示将要努力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的工作和活动、加强与其他党员同志的联系、关心和支持党总支的工作开展。同时,会议还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均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自身及其他党员发表测评意见。


       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后,晟典所主任陈治民同志以“党建促所建,所建反作用于党建”为主题在会上发表了讲话。陈治民同志立足于晟典党总支与晟典所共建共赢的新局面,结合晟典所与晟典律师党员的实际发展情况,具体分析阐述了党建如何促进所建、所建如何反作用于党建之间的关系,充分肯定了党员律师在事务所、在律师行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陈治民同志表示,晟典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的路线,大力支持晟典党总支各项工作的开展。


       最后,律协党委副书记江定航同志代表律协党委对晟典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度点评,给予了客观评价,在充分肯定晟典党总支党务工作开展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江定航同志还对加强支部建设、统一党员思想意识、改进支委委员工作作风、切实开展党组织活动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作出了“让党员有组织,组织有活动,活动有意义”的指示。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测查出了晟典党总支在此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应对举措、统一了晟典党总支的思想、作出了新年度的工作部署,同时也给晟典所党员律师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我们坚信,晟典党总支在上级党委的关怀、支持和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律师及全体晟典人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在新的年度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