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霆律师以《新背景下离婚诉讼律师实务——以〈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为视角》为主题,结合《指引》内容、现行法律规定及其所办理案件的实务经验,从“总览:六章四十七条”、“化实:集实务经验之大成”、“探虚:创温情审判之先河”三个角度,与参会律师一起探讨了诸多离婚诉讼律师实战问题。
【黄霆律师认为】
1.《指引》在审判人员的组成、原告本人可以不到庭、全面解决纠纷、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诉讼费用、诉讼能力、询问未成年子女、抚养规划、亲子关系评估、未成年子女意愿、情感修复计划等方面,均有创新突破的设计表现,体现了尊重现实、着力解决诉讼障碍和化解程序矛盾、切实关注未成年子女情感需求和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设计理念;
2.在财产及行为保全、如实告知保证书、从诉合并、不计入审限、离婚证明书、情绪约束冷静期、情感修复冷静期、涉家暴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案、离婚财产申报一般规定等方面,尊重和吸收了广东省基层法院(尤其是深圳市法院)的诸多务实、合理、先进的经验;
3.在家事调查员、心理评估疏导、案后回访帮扶等方面,做出了超前的制度安排。
黄霆律师结合其办理的多个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指引》下的离婚诉讼案件办理或将发生重大变化,这将会给律师的代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同时也可能催生新的法律服务项目。
两位律师主题分享后,与会律师针对《指引》及两位律师的总结,进行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