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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律师||“分手费”,能要还是不能要?

发布时间:2019-02-13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作者:高强、欧碧霞



       网上流传的 “分手费”故事,通常与名人婚姻家事相关,大众关注的是天文数字的赔偿和背后的“狗血”故事。近日成为公共话题的“陈昱霖被诱捕”事件让“分手费”的话题重新回到在聚光灯下。舆论一边倒地批判吴秀波的人设,但关于当事人之间交往的真实情况,外人无从得知。由于该案属于涉及隐私的刑事案件,预计也将不公开审理。与其做舆论审判,不如让我们认真了解下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近年来因讨要“分手费”引发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敲诈勒索罪仅仅是其中较轻的一种。

 

       一、现实中存在大量索要 “分手费”的刑事案例


       司法实务中,确有不少因讨要“分手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既包括敲诈勒索、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也包括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最为常见的还是敲诈勒索罪。



       根据专业数据库检索到的判决数据,2010年至2019年间,至少有90宗因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有罪判决。尽管该类案件数量有所波动,但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最多,共有26宗。


       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此类型敲诈勒索罪案例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广西、湖南、福建等省份,其中广东最多。

 

       二、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分手费”通常理解为男女双方解除已经存在的恋爱或者同居关系时,一方主要基于分手带来的精神痛苦向另一方主张的金钱、财物或者经济利益。从民事审判实践来看,法院对索要“分手费”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接受方要求给付方支付该补偿或者给付方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可以作如下理解,如果对方不愿给,没理由硬要;如果已经支付,给了不得反悔。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被索要“分手费”一方在恋爱或同居期间存在某些过错,并给另一方造成了人身和精神上的损害,法院也会支持向其索要经济补偿。例如: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谌某与李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被告李某某(男)隐瞒已婚身份,与谌某以情侣身份共同居住并参与社会交往活动,谌某怀孕后发现其已婚事实,被迫流产。根据(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2868号判决书,法院除了判处被告承担女方因流产而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还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三、如下几种方式索要“分手费”构成犯罪


       索要“分手费”虽然得不到法律支持,但并不必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只有当索要方采取了暴力、恐吓、胁迫不正当方式索要,才会涉嫌犯罪。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使用暴力方式:直接对被害人通过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方式索要分手费,将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这些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级别,或者被害人基于恐惧现场交付了财物,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抢劫罪。


       

       案例一:尹某梅(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被害人唐某(男,区政府公务员),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尹某梅谎称自己怀孕需要打胎,向唐某行索取人民币5万元。2014年5月下旬,尹某梅在自己住处,伙同社会人员张某冒充其丈夫王某对唐某进行了殴打,并将其用胶带捆住手脚,以社会曝光及破坏唐某的家庭相威胁,向唐某强行索要人民币20万元,唐某出于无奈写下了承诺。最终,经法院审理,尹某梅及张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是恐吓胁迫的方式:利用掌握的他人隐私、弱点或者关键利益,让对方产生恐惧,进而索要分手费。



       案例二:夏某(男)与林某(女)发生同居关系,后夏某某怀疑林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二人产生矛盾感情破裂。夏某某要求林某支付其10000元人民币作为分手费,林某称没有钱,被告人夏某某便以将林某的裸体相片发给她的家人、同事、朋友为要挟,林某基于恐惧前后2次向夏某支付人民币10000元。 最终,经法院审理,夏某(男)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是各种方式骚扰:用尾随跟踪、电话信息等方式骚扰对方。



       案例三:杨某(男)与李某(女)产生婚外恋情,二人以情侣关系交往并租房同居一年,后女方提出分手。杨某(男)想不通喝农药自杀,经送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康复。杨某(男)出院后联系李某(女)要说法,索要分手费30万元。讨要未果之后的后半年时间里,杨某(男)对女方进行电话、信息骚扰并跟踪。经法院审理,杨某(男)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四、犯敲诈勒索罪会如何量刑?


       敲诈勒索罪属于财产犯罪,敲诈勒索财物金额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各省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了不同标准。北京地区量刑标准如下:




       五、如何讨要分手费才是正当的方式?


       说了这么多,如果遭遇“渣男”抛弃,心有不甘,如何索要分手费才是正当合法的方式?


       1.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了解自己有哪些正当权益。专业的律师会协助客户对事实与证据进行分析,给出合法的建议。

       2.基于分析发出律师函,向对方正式提出合法诉求。通过律师与对方光明正大地进行沟通,避免双方私下反复多次的低效率沟通,因情绪或者言语不当而造成对方被“胁迫”或“恐吓”的嫌疑。

       3.如果被对方拒绝,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束语:情感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恋爱关系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自主选择。恋爱期间,当事人彼此的情感与物质付出在一定限度内也应当被理解为自主自愿的选择。尽管双方在恋爱交往过程中,可能有种种的情感纠葛与彼此亏欠,爱情毕竟不是买卖,以恐吓、胁迫或其他不当方式,逼迫对方支付高额的分手费,也是刑事法律所不能允许的。法律在此设定红线,并非是维护“强者”或“有钱人”,而是在维护人类情感不被物化这一基本的社会价值,在维护所有个体的合法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的这一基本的社会秩序。

       

       仅仅因为情感亏欠而索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索要,就要有理有据,并采用合法方式;用违法手段强行索要,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反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小编点评】从陈昱霖母亲披露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信息来看,陈昱霖可能向吴秀波索要了40万以上的“分手费”,甚至有网传已经支付了3100万。小编拿计算器一算,是小编上百年的年薪,都是娱乐圈钱多惹的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