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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动态‖晟典律师应邀赴达晨创投授课

发布时间:2019-09-04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3日,郭朝辉律师应邀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体人员培训,培训主题为“浅谈创投公司刑事风险防范”。除了深圳总部的所有员工,达晨创投各地十六家分支机构也通过视频的形式参与了培训。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总部位于深圳,是我国第一批按市场化运作设立的本土创投机构。在行业权威评比机构和权威媒体的各项综合评比中,达晨创投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名列前茅。2012年度、2015年度综合排名第一,并荣获“2012年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2015年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2012年中国最佳退出创业投资机构”、“2015年中国最佳退出创业投资机构”。截止目前,达晨创投共管理23期基金,管理基金总规模300亿元;投资企业近500家,成功退出146家,其中81家企业上市,65家企业通过企业并购或回购退出。




郭律师首先介绍了企业及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告诫员工不要认为刑事犯罪离自己很遥远,一不小心就可能触雷,在刑事犯罪方面,切记“预防远胜于治疗”。其次,郭律师介绍了常见经济犯罪的概念及特点以及经侦部门办理的经济犯罪案件,使员工直面自己所处行业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及表现形式,反思自己日常工作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刑事风险涵盖企业的成立、日常管理、融资、经营、上市等方方面面,稍有不慎便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最后,郭律师针对达晨创投公司业务的性质,以投资行业高发罪名商业贿赂犯罪以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刑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在商业贿赂犯罪的介绍中,郭律师重点分析了“PE受贿第一案:上海复星陈水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介绍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投资行业的常见形式。尤其在一线基金团队内部,形式上往往体现为行使投资决定权的管理层收受贿赂,其原由多种多样,比如:迎合项目方需求而投资决策、抬高估值、掩盖瑕疵,因特定利益关系的存在而接受项目推荐等等。私募股权基金在销售过程中,因向销售机构人员行贿而涉刑的情况也多有发生。郭律师强调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也要建立起一套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防控系统




授课结束后,公司领导对郭律师给予了高度评价,称本次培训在促使达晨创投员工树立刑事风险防范意识方面效果明显,并表示期待进一步的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