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郭朝辉
政治面貌:群众
执业证号:14403201110677926
类型:高级合伙人
电子邮箱:guozhaohui@shengdian.com.cn
专业领域:民商事 刑事 行政
性别:男
法律资格证号:A20074403042280
最高学历:硕士
办公电话:18617099866
执业领域及业务特长:
经济犯罪、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
教育及工作经历:
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2年就职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2002年8月至2009年12月,在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历任副中队长、副大队长等职(其间曾在龙岗分局水径派出所任职副所长半年,抽调中纪委工作两年)。2010年加入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典型案例及研究成果:
在福田公安分局工作期间,曾参与侦办如“6.25”杀人案、“4.13”凶杀碎尸案等一大批重特大刑事案件;在经侦局工作期间,曾主办过三九集团赵新先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大鹏证券徐卫国等人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特大假冒LV注册商标案、“5.24”专案等一大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在中纪委工作期间,曾办理广东省原常务副省长刘维明违纪案、原河南省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受贿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从业以来备受好评。2015年10月,被西南政法大学评选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校友”。现担任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老牌上市公司——中国宝安集团的独立董事。2015年12月8日,《南方都市报》以“郭朝辉:从经侦队长到律届精英”为题,在“人物”专版刊登报道了郭朝辉律师。由于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领域取得突出成绩,郭朝辉律师先后应深圳市律师协会、西南政法大学、深交所、贵州省经侦总队和万科集团等单位邀请授课,均获好评。
郭朝辉工作之余,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现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特邀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会长、深圳电视台《法观天下》嘉宾律师、深圳律师协会网球俱乐部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