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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刑辩律师向市检察院提出“妥速审判权保障”的工作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9来源: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部长姚文斌、公诉部副部长刘山泉和办公室副主任刘云燕莅临晟典律师事务所,听取市人大代表、晟典高级合伙人刘辉律师关于我所办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对刘辉律师提出的《关于妥速审判权保障的建议》做了积极答复。

       刘辉律师对晟典律师近年来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经验做了总结汇报,针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尤为突出的刑事诉讼程序迟延和羁押期限过长问题,刘辉律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保障刑事被追诉人妥诉审判权的四点建议:一、检察机关尽量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环节,能够不退的尽量不退,能够只退一次的尽量不要退两次;二、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应建议补充侦查,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退回补充侦查建议,应该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和必要性,对确实起诉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及时判决;三、对无正当理由超出审理期限的案件,应该建立超期办案制裁机制,对超期案件组织评查,进行考核;四、法院严格按照一审法院送卷法定期限、二审受理和立案法定期限执行,案件不得在中间环节停留时间过长。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超期、羁押超期应该及时监督,对一、二审期间的送卷及立案环节应该建立监督机制。

       对于上述建议,市检察院的领导作了积极回复,双方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妥诉审判权是指刑事被追诉人有及时且正确获得审判的权利。当前,认可与保障被追诉人的妥速审判权已成为国际刑事司法一种趋势。在我市,检、法两院案件压力大,案多人少现象尤为突出,如何克服困难,最大限度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检、法两家面前的重大课题。

      作为一名多年在一线办案的刑事辩护律师,刘辉律师长期关注刑事案件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问题和刑辩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问题。在担任深圳市人大代表期间,刘辉律师针对我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议,助力特区法治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