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献词:做一束光,晟典!
加载中...
2024.02.06


敬祝晟典同仁和
各位领导、客户、友朋
新春愉快

“狡兔有三穴,人生又何常!”2023癸卯兔年是风云变幻的一年。在共同富裕基本国策和执业律师迅猛增加双重叠加效应下,律师去精英化的步履不断加速。在波诡云谲之中迎接甲辰龙年,需要我们更深刻去思考使命、愿景、价值观和文化底色,以消解迷茫。
“让光明从黑暗中降临,让智慧成为典范。”“晟”有光明、光耀之义,“典”取典范之辞,“晟典”之名号寄托于成为行业耀眼典范之殷望,殷望之达致,常驱于使命光荣。于此而论,“晟”为光耀,“典”取法则、典章之义,“晟典”之名承载光耀法律之宏愿,“做法治之光”当为晟典律所之光荣使命。涓流成河,积微成著,每位晟典人都是一束光,法治之光!
晟典之光,以光耀法律、助益法治建设为皈依,而其方法与路径归于“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谓律师的首要任务。“坚持以精湛专业维护客户权益的领先型律师事务所”应作为晟典的愿景。“精湛的专业如同明珠,熠熠生辉,是行业的领先之光。”如果说客户合法权益是立命之基,则精湛专业是安身之本、是发光之极,而领先是作为行业典范的基本标志。
使命的坚守,愿景的达致,以及精湛专业功力之练成,都离不开价值观的助力和推动。“理性是灯塔,逻辑是指南针,唯有尊崇理性,才能穿越思维的海洋,明晰法律之航路。”理性与逻辑,是人类智慧的基调,尊崇理性方可保证逻辑清晰,“崇理”可为第一位的价值,是专业精湛的根本机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也不会自动去保护客户的权益,需要律师以智慧和技能去运用法律规范无微不至地去关照客户的显性和潜在权益,光耀法律的功效,此为第二价值“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之基本原则,是“明法”的方法论,均可归论于第三价值“求真”,即:秉真心,求真相,得真知。是所谓,秉真心者,心可正意可诚,可格物而获事实之真相,可致知而绳律法之规矩。“务实是律师的坚实盾牌,用实际的行动去驱散法律之迷雾。”律师执业不以学究为本旨而以务实为根本,尊实情、做实事、求实效,在尊重客观现实的情况下扎实做事以求得“明法”的实际效果——切实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是故,“务实”是“明法”的路径。
价值观的塑造和升华,离不开文化氛围的熏陶和感染,抑或二者相互渲染。“诚信是友谊的基石,以真诚为本,是建立合作关系的不二法门。”以真为体,则以诚为本,诚以观己,诚信执业,诚恳待人,此为“诚”。晟典英文名称“SD&PARTNERS”本有合作、伙伴之义,推进内外合作,加强与客户、同事等的伙伴关系,求同存异,此为“合”。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平易近人,平常心态,平和沟通,此为“平”的文化基色。营造与保持“平”的基色,应以制度建设与健全为保障,以制度服人为主,不以人制人为主。
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历十年未有之行业内卷,我们要像伟大的作家一样,以使命和愿景为笔,共同描绘一幅健康和谐的法治画卷。泰戈尔说:“把自己活成一束光,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借着你的光走出了黑暗。”坚守正确的价值观念,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以精湛专业作为发热发光极,每一位晟典人均能成为一束法治之光,温暖自身、照亮伙伴,进而聚光成炽,兼济天下!
晟典律师事务所
主任 王永敬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