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霆
高级合伙人
邮箱:huangting@sdlaw.cn
业务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包括顾问、投融资并购及争议解决、股东/合伙人利益纠纷解决、商业交易等)
企业合规(包括央企、国企运营合规,反商业贿赂、合同管理、数据等合规体系建设)
企业破产清算(包括重整、和解、强制清算与债务重组)
民商事争议解决(包括商业合同、涉外合同、房地产确权、交易与租赁、证券虚假陈述、私募基金等纠纷)
教育背景: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深圳大学
专业:法学
执业经验:
现为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晟典党委委员兼纪委书记,晟典破产管理人(二级)联席负责人,《晟典律师评论》(法律出版社)副主编,茂名、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华润集团(国务院一级央企,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一级央企,世界500强企业)、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区一级国企)、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龙岗区一级国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301038.SZ,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圳数据交易所入库律师/专家,深圳市企业评价协会(SZEEA)、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专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私募基金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入选深圳市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黄霆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合规、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破产清算领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能力,表现优异,卓有建树,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尽责、效益良好的法律服务。黄霆律师尤其擅于把握商业交易和争议解决的焦点问题及关键所在,创造性地运用商业思维、交易逻辑为客户提供独特有效的复合型解决方案,在多起重大案件/商业交易中帮助客户取得远超预期的解决效果,深受客户和合作伙伴认可和信赖。
业绩展示:
(1)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专项顾问
①现任北京友宝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港交所02429)、深圳市宝安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深圳市宝安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国企)、深圳市宝排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企)、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央企)、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央企)、中煤深圳公司(央企)、汕头市中煤能源有限公司(央企)、深圳市燕美工贸有限公司(央企)、欢乐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央企)、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类)、南翔商事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外贸类民营企业)、深圳市国洋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零售类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任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国企)、深圳市宝水水利服务有限公司(国企)、超级像素(深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超运营类民营企业)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②担任上市公司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0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977)专项顾问
(2)担任并购专项顾问
①在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投资成都中永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中,担任投资方专项顾问,项目顺利完成交割。
②在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深圳迈德瑞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中,担任融资资方专项顾问,项目顺利完成交割。
(3)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
①代理私募基金机构与深圳某股份公司股权回购案取得胜诉判决(三案合计争议标的约1亿元)
②代理深圳某上市公司与北京某公司股权回购仲裁案取得胜诉裁决(争议标的7000余万)
③代理深圳市南山区漾日湾畔业主大会与开发商停车位纠纷案,历经二审(2021)、再审(2022-2023),取得胜诉(为全体业主赢得小区停车位)
④代理深圳市福祥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方)诉嘉华建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涉及1.2万平方米土地的返还),取得胜诉
⑤代理徐某某与广东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一二审胜诉,并成功追加债务人广东某公司抽逃出资股东及受让未出资股权股东为被执行人案,该案例于2023年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2022年度深圳律师业务典型案例”
⑥代理周某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⑦代理沙特某公司与湖南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帮助沙特某公司减损8700余万元
(4)担任破产管理人
①担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深圳喙趾羽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成员,该案件于2023年被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2020-2022年十大企业破产典型案例”
②担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大成利馨铭牌五金(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负责人,帮助债权人获得清偿的比例达100%,获全体债权人赠送锦旗“破产办案守正义,为民解忧赢人心”
服务客户:
深圳市宝安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企)、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企)、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国企)、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央企)、欢乐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央企)、南翔商事贸易有限公司(外贸类民营企业)、深圳鹏爱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美类民营上市企业)、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汽车供应链类民营企业)、深圳市佳兆阳光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类民营企业)、深圳市国洋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零售类民营企业)
学术研究:
(1)主编:《股权纵横探究:聚焦公司法实务》(法律出版社,2025)
(2)副主编:担任《晟典律师评论》(法律出版社)副主编,参与第14、15、16辑《晟典律师评论》组稿、编辑及出版工作
(3)发表文章:《新〈公司法〉下的“债转股”实务探析》《股东失权制度的实践探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要点评析》《股东拒绝将违规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的责任探究》《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诉讼要点探析》《首封债权人享有优先分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修订要点评析》《公司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的责任边界辨析》《〈公司法解释五〉之诉讼实务探讨》《公司决议纠纷之实务探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之认定与预防》《公司发起人法律责任探析》《对最高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6条的理解》《企业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危机》《〈九民会议纪要〉第41条解读——关于盖章行为法律效力的裁判思路》《因新冠疫情妨害合同履行的法律救济》《为什么说劳动法是最复杂的法律领域?》《电子证据的鉴定及认定方法》
(4)起草指引:参与深圳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制订《公司股权转让诉讼业务操作指引》
社会责任:
公益活动方面。自执业以来,黄霆律师先后参与了深圳市信访局安排的“律师接待群众信访”工作、深圳市罗湖区妇女联合会“巾帼志愿”法律服务工作、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晟典所与深圳市出版集团举办的大型公益讲座“律师说法”讲师团工作、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组建的“家事调解”小组工作。黄霆律师在2019年至2020年参加“深圳律师妈妈日喀则爱心助学活动”,援助一名西藏女学生完成高中学业,帮助其顺利考上大学。黄霆律师从2016年至今为深圳狮子会会员,隶属于深圳狮子会前海服务队,并于2017至2018年度担任深圳狮子会前海服务队理事,长期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社会责任方面。黄霆律师凭借实务经验及相关业绩,通过公开竞选,于2018年当选为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并于2022年1月顺利连任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积极服务社会,以深圳律师的角色参与和支持公共事务。例如,根据市律协创新委的安排,黄霆律师与其他委员一起先后对市司法局、市商务局等单位的函询事宜发表意见,包括对《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发表修订建议。
联系方式:
邮箱:huangting@sdlaw.cn